憤恨。如果知道了那個人是誰,他一定不會讓她好過。
“同志,巧鳳嬸子說抱走月月的人左手手脖子處有個黑痣。我們在市裡開了個服裝店,原來店裡有個售貨員,叫李靜,她和我有些矛盾,然後我沒讓她在店裡幹了。我認識的人裡只有她的手脖子處有黑痣,但我也沒法肯定是她,不過巧鳳嬸子認識她,麻煩你們找找,如果找到了,讓嬸子去認認是不是。”
陳豔把小李說了出來。
辛浩看向陳豔,陳豔衝他點頭,辛浩的眼神冷的嚇人,小李的手脖子處有沒有黑痣他真不知道,沒注意。可如果是小李,辛浩握拳,就算對方是個女人,傷害他的家人,不管是誰,他都不會放過。
派出所的同志表示記下了陳豔的話,又做了一些筆錄,走了。
等吃了晚飯,陳豔騎著摩托把巧鳳嬸子送了回去。本來辛家的意思是想留她在辛家住幾天,等腳好了再讓她回去,可巧鳳嬸子不願意,說她不習慣。
把巧鳳嬸子送回了屋,安置到床上,陳豔離開了,再多感謝的話她沒有說,但她會做,以後她會盡力幫助巧鳳嬸子,還人家的恩情。
那邊孫滿香已經睡下,這邊有些受驚的月月也睡著了,看著睡的很香的兩個小傢伙,陳豔心裡有些自責。
如果她不去城裡,月月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兒,雖然說,有個人在暗處一直盯著你,防不勝防,可她這個做媽、的如果在孩子身邊,出事的機率怎麼也要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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