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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聽說你幾分鐘就能寫首歌,你還真就幾分鐘寫給我了。這歌不錯,我要了。版權費怎麼說?我聽說,你的版權費要價還挺高的,你如果要價太高,我可給不起你錢啊。”
聽完《常回家看看》,焦勇立即給顧洲回了個電話。
“焦導你看著出吧,這首歌的全部所得,就全捐給‘留守兒童基金會’好了。”留守兒童基金會是針對中西部貧困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發起的慈善專案。
跟孫沁合作,說好把收益全部捐給希望工程後,顧洲就一直在研究慈善這方面的事。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他現在身價資產也不算少了,是該做些慈善,回饋回饋社會了。
“欸,你這主意不錯。那這樣,版權依舊歸你,我只要個春晚上的使用權,版權費的話,春晚劇組出……”焦勇暗一思索,狠了狠心,“出一百萬!我再讓唱的那位放個血,出個一百萬。”
“那我再加個一百萬。”顧洲接話。
好好的賣歌,不僅一分錢沒撈著,還搭進去一百萬,他覺得自己活該長命百歲。
“哈哈,行,那就這麼說定了。”焦勇很欣賞顧洲的“慷慨”。
“話說,焦導,你準備讓誰唱啊?”顧洲問。
“競標啊,誰願意出一百萬就給誰唱。”
“這也行?”顧洲驚了。
“為什麼不行?春晚舞臺,要真出個一百萬就能上,你說是不是得擠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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