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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個打雜的原本是雜技團裡的臺柱子,結果一次失手從竹竿上跌落,摔跛了一條腿。
從此後無法再上場表演,只能淪為一個售票打雜的。
自打被汪神仙斷為命帶驛馬,徹底絕了譚家想把譚樂就近處理的念頭。
而譚父譚母越分析越覺得汪神仙說的沒錯。
原本好好的親事,譚樂非要等畢業再說,早定下來這門親事就不會吹了,連帶著最後寶貝兒子工作也沒了。
當初譚樂住宿那些費用也都白花了不說,得罪了乘風鎮中,名聲也臭了。
兩口子後來一打聽,譚樂的成績越到後來越跟不上,中專都考不上的水準,還騙他們拿錢住校。
真是個掃把星!
現在幾乎誰都知道汪神仙的那句斷語,那可是汪神仙說過的話,你敢不信?
所以就算他們肯倒貼錢,附近的地方也沒人敢娶譚樂。
疑心生暗鬼,這樣越發證明老道的說法,如今兩口子是怎麼看譚樂怎麼覺得陰森森的。
這個丫頭一向主意大得很,啥都不跟他們說,誰知道她心裡又在盤算著什麼?
都說父母跟兒女之間就是四種緣分:報恩、報怨、討債、還債。
譚母覺得譚樂這個女兒就是個討債鬼。
恰好雜技團來他們村上演出,誰也不知道譚母是怎麼跟這個打雜的聯絡上了,只知道打雜的去譚家吃了一頓飯,走的時候,譚樂就被雜技團給帶走了。
知道這些訊息的時候,林夕都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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