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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
林夕這個恨那,譚樂,你丫就是老子這次任務的《墨菲定律》啊!
她是真沒想到一直只敢躲在背後玩陰招的譚樂居然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出手。
林夕覺得自己真的錯了,她就不該把譚樂的智商跟周曉棠相提並論。
譚樂這樣的行為簡直就是殺敵八百自損一千五。
無論從距離還是方位,譚樂裝得再像也摔不到那小夥的身上。
這個意外實在是刻意得太明顯了。
譚樂一直混跡在左家溝那些挖墳的村民中間,跟這邊“熾陽八卦鏡”距離足足超過十米左右,只要不是酒駕,就算是正常行駛的汽車都能剎得住,何況人?
其實林夕並不知道,逼得譚樂出昏招的正是林夕。
人們常說,色令智昏,譚樂卻是被嫉妒徹底奪走了理智。
又是同班又是同寢,兩個人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形影不離。
和譚樂幾乎要頭懸梁錐刺股才能落得個全班中等水平相比,閆豆豆簡直就是為了襯托她無能的存在。
隨便讀讀書就能全班前五名,沒事就跟別人討論那些港臺的歌星或者嘻嘻哈哈玩鬧。
你竭盡全力做到的最好,還不如別人隨便搞搞。
譚樂的心情可想而知。
偏偏譚樂唯一引以為傲並且想用這個天賦換條出路的音樂,也被人家無情碾壓。
譚樂兩世為人,都執著的認為,特長班是老天給她的一次機會,而名額的丟失是她滅頂之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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