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走了,那就代表不願意跟他們這些小民計較。
誰知道三五天後,石頭跟著老農進城賣雞蛋,就聽著周圍的人都在高談闊論,尤其是那些斯文書生,說的最為激烈。
大家都在說石頭前幾天說的事兒。
爺孫倆便找了個地方聽。
“那城中惡霸還以為漢子不識字,故意欺凌。明明僱工一年,卻硬生生寫成十年,叫漢子按手印。”
“誰知道那漢子在村裡學堂學過字,認識‘壹’和‘拾’,當場便指出來。”
“這要是換了以前,怕是有得衝突一陣。誰知道漢子雖然生氣,卻沒有動手動腳,反而拿著那份契約去了衙門。官老爺一看,回頭就叫差人把惡霸抓了起來,認證物證確鑿,給判了個五年大牢,可得吃苦嘍。”
以前村裡農戶遇到事兒,大多都是直接動手,哪想著去衙門解決,也是害怕官府衙門,生怕進去就得受罪。
但村裡學堂的教書先生講過類似的故事,若是遇到這種事,自個兒上前動手,指不定叫人打斷腿打斷手,到時候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可怎麼辦?
直接找了衙門,事情的前因後果反正清楚,回頭就能把那惡霸抓來。
那漢子跟石頭一個村,治了惡霸之後,鎮上有富戶覺得他有見識,特地找去幹活,工錢是以前的兩倍,現在還在那富戶家裡呢。
“百姓之幸,天下之幸啊。”
“若是不識字,到時候契約已成,便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誰知道他是被矇騙的,還是又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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