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之所以鍾愛同人文,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給我以新視野。如尹志平、賈環等人,拜強大的作者所賜,讓我明白了什麼叫“情有可原”。
二、給我以深思考。如李莫愁、林黛玉等人,原來完全可以是另外一個結局。
人生本來就是由一個個接二連三的選擇組成的。
不同的選擇導致不同的結局,就像不同的道路指引不同的地址一樣。
但為什麼沒有人寫鍾靈呢?
“她最令人難忘的是一雙蔥綠繡黃色小花的鞋子,人家在大廳裡比武,明爭暗鬥,她悠閒地坐在正樑上嗑著瓜子,花鞋兒一蕩一蕩地看熱鬧,腰間皮囊裡躲著閃電貂兒,手裡抓著喂貂的小毒蛇,一時高興,拔刀相助,就擲一兩條蛇兒下來嚇那些江湖好漢,不然解開皮囊,讓閃電貂飛竄下去,鑽入人家的衣裳,逼使他們當眾脫衣,大大出醜。”
這段從網上擷取來的文字,真是深得我心。
靈兒給我的第一印象,莫不是“嬌俏”兩字了。
她多麼聰明啊,一眼識破江湖伎倆。小小年紀,心眼頗多。還要靠她來低聲提醒段譽這個傻子:“信封信箋上都是毒。”
但她又是多麼潑賴刁鑽,面對司空玄的生死相逼,段譽打腫臉充胖子,道:“鍾姑娘,大丈夫視死如歸,在這惡人之前不可示弱。”
她卻哭喊道:“我不是大丈夫!我不要視死如歸!我偏要示弱!”。
金庸筆下,我只見過韋小寶說過類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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