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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槍子彈?”
“啊,就是蟹江心臟第三次中彈的罪魁禍首,同樣心臟大面積受創的元兇也是他。筆@趣@閣wWw。biqUgE。info”
“你的意思是,我開槍射中蟹江的第一槍,他沒死,而是在另外一人射出的第二槍下死去?然後真兇為了銷燬證據,再射了一槍出來嗎?”
“聰明。”
“不過你還是照樣檢測出真相來了啊?”
“不,這不一樣。由於我的生理素質和從小生活的環境,我的眼力超常,而且對人體的結構瞭如指掌,對子彈甚至有過一段時間的親自實驗,因而我憑藉大腦可以推測出子彈在肉體前進的軌道,憑藉肉眼就能夠看出傷口有什麼異常。”
“……”
“所以,如果是按照尋常法醫的水平,在不適用高科技的情況下,他們只可以推斷出蟹江心臟受了兩次創傷,而判斷的準則就是殘留在他體內的一枚手槍一枚步槍子彈。”
“……真正造成他心臟驟停的第二次射擊子彈被取出,形成的槍口創傷又由於事後某人用步槍補上了一槍,第二次子彈射擊的痕跡被抹去?”
“聰明。”
“那你能憑藉肉眼推測出第二次射擊的事實真的不是人。”
“你的手槍子彈不會一瞬間將其致命,步槍子彈又是在之後被補上的,那麼就很容易推測出這兩枚子彈之中還有一枚子彈存在過。這不需要看,可以推測。如果要看,也可以再原本只是暫時性空腔現在卻變成永久空腔的傷口找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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