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完了這幾個犯人,事情還並沒有算完,陶自強直接下達了抄家的命令,凡是和此案有牽涉的官員,不管官職大小,不論罪行輕重,一律家產充公。
抄家的結果讓陶自強嚇了一大跳,各種現金地產房屋等等全部算了一起,竟然這個摺合中華幣整整三百九十八萬元之巨,在抄家的黨衛軍看來,這實在已經是不可思議的天文數字了。
陶自強自己做了一個主張,把其中的一百萬元給了繆阿來家當做國家賠償,其餘的錢他並沒有上繳國庫,而是按照鶩陽縣受害民眾的情況一一做了賠償。
拿到錢的繆家,哭著給陶自強跪了下來,在這一刻,他們本來對政府失去的信心,在陶自強的努力又回來了。一百萬很多,是筆鉅款,但他買不回一條人命,但陶自強的做法,價值卻遠遠地超過了金錢的意義。
當陶自強日後回到南京之後,原以為會受到元首的責罰,沒有想到的是,元首反而給他每月加了50元的薪水,李國勇對他說的話是:“你給老百姓好處,我就給你好處!”
鶩陽縣的事情,在陶自強和朱衷校的通力配合下,基本圓滿解決,也沒有遇到什麼太大的阻力,但是另一組調查人馬,卻遭到了平生最險惡的境地。
李國勇以蕭若秋、曾道富、王亞樵和唐衍組成最強組合,本意是靠著四個中國實權派人物,一舉把官商勾結,禍害士兵的問題解決,但他卻忽略了那些貪官奸商一旦被逼到了絕望,團結在一起所迸發出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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