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派人給在太原城裡的宋徽宗送了個信兒過去,讓他準備明天的事宜。
不多時,吳用他們幾個和徐得龍找到我,要跟我談談金宋交接以後的事情。梁山好漢們雖然自立為王,可一旦有條件了還是願意心懷天下的,他們中很多人以前都見識過金兵入宋以後燒殺搶掠的惡跡。徐得龍他們更不用說,真正的平民軍隊,是為了百姓而戰的。
身在工作忙碌之中的岳飛元帥也打過電話來,表示對此事極為關注。
我們商量了一會兒,覺得還是應該起草一個合同,把諸多事宜寫在明面上,其中就包括金政府建立後不得對原宋朝百姓施加暴政、不得實行文字獄、稅率至少要保持10年不變等等。
吳用看看這份長達55頁的合同,笑道:“這倒更像是兩個企業的兼併合同。”
我靈機一動道:“乾脆明天就開個收購儀式的見面會算了,咱們把宣傳做到位,宋朝老百姓心理上也好受點。”
一家企業經營不善,有人來收購總比破產好,起碼以前的員工還有活兒幹,能繼續過太平日子。至於誰當頭頭,低層職工是不太關心的。當然,一些中上層的管理人員少不了要變動。
李靜水和魏鐵柱都是在21世紀打過工的人,說:“最好再有個監督機構,要不咱們走了以後外資企業虐待職工怎麼辦?”
我說:“那明天把各軍首腦也都叫上,他們就是中介和監督機構,金兀朮要不按合同辦繼續圍丫的——還有,注意你們的措辭,多少年以後56個民族是一家,嚴格上說來金兀朮也不能算外企,最多是地域性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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