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下,不許乞丐出現,是陳太忠一直以來的概念,尤其是現在的乞丐,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人值得可憐。
劉海芳隱約能感覺到這一點,所以她點點頭,“這一點是我疏忽了,請您批評。”
“尤其像這帶著來歷不明的小孩的,”陳太忠指一指那倆人,“想一想楊紫萱……遇到類似情況,強制收容之後,有必要的話,要聯絡警察局辦案。”
“還有,”陳太忠扭頭看向王媛媛,“協防員要動起來,乞丐,來一個抓一個,然後送到收容所,北崇不是乞丐的天堂。”
“明白,”王媛媛點點頭,很乾脆地回答,陳書記用這樣語氣說話,她絕對無條件執行。
“從現在開始,”陳太忠手一擺,“只要是在街上要錢的,不管有任何藉口,統統抓起來,你去安排……誰有困難,讓他們來找政府!”
類似困難,找政府求助,該出面的也是民政局,這跟強制收容一點都不衝突。
“要是和尚和道士呢?”難得地,王媛媛還有點冷幽默。
“讓他們找廟去,”陳太忠哭笑不得地一擺手,想一想,他又補充一句,“要吃的可以,要錢的絕對抓。”
“好的,”王媛媛摸出手機,開始撥打電話。
這個時候,劉海芳已經通知了民政局,她壓了電話走過來,“這樣收容,民政局的財政壓力會很大。”
這個邏輯,其實挺有市場,民政局把人收容了,是要花錢養的,民政本來就是吃財政的,錢又不多,再收容上一大堆人——還可能得花錢買車票把人送走,久而久之,這日子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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