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是一個大胖子,這點是可以肯定的,楊峰目測了一下,體重至少在兩百斤以上。
此刻的朱常洵滿臉堆笑的模樣跟尋常商鋪裡的掌櫃沒有什麼區別,唯一區別的或許就是他身上那件只有親王才能穿的八爪蟒袍了。
明史裡記載,朱常洵純粹就是一個要錢不要命的貨色,當李自成攻城的時候滿城的文武懇求他出錢犒賞守城軍隊,但是這傢伙卻一毛不拔,最後李自成攻入城中後將他抓住,特地開了一個福祿酒會,將他洗刷乾淨後把他放入鼎裡和一頭鹿一起煮了,讓全軍將士一起享用。
不過這種說法卻被後世的史學家們所鄙夷,畢竟朱常洵雖然貪杯好色橫徵暴斂,但起碼的危機感還是有的,怎麼會舍財不捨命到這種地步。
所幸明末一個比較有名的學者彭孫貽所著的《流寇志》裡對這段歷史曾有過比較詳細的記載,當時朱常洵察覺到危機後,便召集了洛陽的將領,好言籠絡之後並打開了庫房搬出糧食和重金犒賞三軍將士。
也正因為如此,李自成付出了不小的傷亡才拿下了洛陽。
拿下了洛陽後,李自成對於朱常洵這位始作俑者可謂是恨之入骨,抓住了他後召集眾將前來,並當著眾人的面割下了他的一大塊肉,剁碎後跟鹿肉一起攪拌當成了下酒菜和眾將一起分享。
而這段歷史也被喜歡玩文字獄篡改歷史的滿清韃子改編之後,直接寫進了《明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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