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裡,找到了沈晴的個人資料。
在各種證據的配合下,這個案子被定性為謀殺案。
但是,在探尋這個案子的犯罪動機時,大家遇到了一個瓶頸。
那就是吳氏兄弟倆和沈晴並沒有任何的私人往來,根本找不到任何犯罪的理由。
沒有感情糾葛,沒有財產糾紛,甚至於在公交車上行兇的那一天之前,他們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接觸。到最後,只有一個可能:□□。
那麼,是誰買了這個兇,又是為什麼要殺沈晴呢?
*
每個城市都會有一個夜市,無論寒冬酷暑,即便是在午夜過後萬籟俱靜的時候,那個地方也依舊充斥著形形□□的人,喝空的啤酒瓶一個接一個的往地上扔,划拳喝酒聲不絕於耳。
在一個角落裡,有兩個人正面對面的坐著,正是謝必安與林天澤。
謝必安拿起一個被撬開的啤酒瓶,往嘴裡灌了幾口,舒服地嘆了口氣:“你知不知道,我這幾天過的特別慘,你們說了兩三萬獎金說不發就不發了,一點兒信用也沒有。”
林天澤往嘴裡扔了一個花生米,饒有興致地問:“你不是說沈晴給你找了個工作一天二百塊,錢呢?這個工資可不低,比我這個基層小警察工資高多了。你這還慘,跟你比起來我豈不是更慘?”
謝必安沒好氣地說:“就是因為聽你們要給我發三萬獎勵,我專門拉沈晴出去吃了一頓。結果呢,當天就不說了,最後錢是沈晴付的。本來想著等拿到獎金就直接把房租給交了,再正式請她吃一頓,結果獎金也沒了,這會兒在她面前真是一點臉面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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