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不需要看。”他隨手把那堆劇本丟一邊,笑著對寧寧說,“你在試鏡會上的表現傳開了,現在遞給你的本子都是一樣的角色,惡女,醜女,壞女人,如果一定要演一個這類的角色,為什麼不挑最好的呢?”
“最好的選擇是什麼?”寧寧問。
“是它。”李博月將早就準備好的本子向前一推,從茶几這頭推到寧寧面前。
寧寧拿起劇本,讀出它的名字。
“戲院魅影。”
1911年法國作家加斯東,勒魯發表小說《歌劇魅影》,故事講訴了一場發生在巴黎歌劇院的瑰麗奇詭的驚悚愛情故事,一名住在歌劇院裡的“幽靈”愛上了新人女演員克里斯汀,不但暗中教她唱歌,還為了幫她獲得女主角的位置,犯下了多起殺人案。
這個故事後來被多次改編,在音樂劇與電影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年輕的陳觀潮根據這個故事創作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劇本《戲院魅影》,為了迎合國內市場,以及國內群眾,他對原劇做了大膽的改編,舞臺換成了民國,歌劇換成了戲曲,而最大的改編是——魅影是個女人。
這是一個魅影愛上了新人戲子陸雲鶴,不但暗中教導他唱曲,還為了幫他獲得男主角的位置,犯下了多起殺人案的故事。
作為傳奇名導自編自演的第一部 片子,最後的成績不盡人意,不但改編內容受人詬病,兩個主演的表現更加受人詬病,也許是因為受到的打擊太大,所以陳觀潮自此離開了電影圈,三年後才捲土重來,但這個時候他已經不再演戲,而是轉行當了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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