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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來說,他們這個山賊團體在官府嚴打之際,就已經麻溜散夥。
老張這個過時的山大王,大當家,自然也就沒了命令其他人的資格。
可問題是:這人啊,一旦做慣了山賊這種來錢快,出力少,並且還挺刺激過癮的買賣!
那麼基本上,他們就很難再回歸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試想一下,前一陣子,還是一個叱吒山林,刀口舔血的山賊!
後一陣子,就扔下鬼頭刀,提著鋤頭跑去地裡刨食,這事只要想一想,就知道不太靠譜!
所以,他們這些山賊在散了夥後,壓根就沒個肯正兒八經的過日子的,靠著以前的那丁點積蓄,成天吃喝嫖賭,遊手好閒。
世人都拿金盆洗手,棄暗投明來形容他們這樣的江湖人收手不幹。
別以為這是在開玩笑,搞儀式!實際上,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
想要收手?那你最起碼,得先賺出一個金子做的盆不是?!
沒有金盆,或者,沒有攢夠錢就想洗手不幹?那下場很可能就是活生生餓死!
可憐這些大字不識幾個的山賊,就是不明白這一點,沒用多久,就把身上的錢財揮霍一空!
等他們發現身上沒錢了,一個個這才慌了神,想著趕緊弄點錢過活,別等真再給餓死了,成為史上死的最憋屈的山賊。
可他們到底該怎麼弄錢?這是一個問題!還是一個難題!
經商?不會!
種地?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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