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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為找到了那個給悅來客棧送魚的這案子就能破了,卻沒想到,這送魚的雖給找到了,卻只是找到了拋屍者。
“官爺,官爺我冤枉啊,我當真是冤枉的呀。”漁夫張炳跪在堂上:“小人張炳,自這悅來客棧開門迎客那天起,就是負責給客棧裡頭送魚的。小人的魚,不是從洛河裡釣的,而是從黃河裡網上來的黃河大鯉魚。為保新鮮,小人特意做了一輛木車。先在這木車裡鋪了一層葦草,又在葦草上鋪了一層皮子,然後將水跟魚一塊兒放在車裡,再將車趕到城裡,送到悅來客棧。這魚每次都會多帶,先緊著悅來客棧的挑,剩下的再零賣到別處。
出事那天,跟往常一樣,小的先到悅來客棧送魚。因為多帶了些,小人就借用悅來客棧的水桶將魚給裝了,拿到集市上去買。那天,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兒,來來往往看魚的人不少,可買魚的卻沒有幾個,直到天黑,也沒賣完。實在沒轍,我就先回了客棧。
因為經常到客棧送魚,我跟悅來客棧的掌櫃的也成了熟人。掌櫃的勸我,先把魚養在客棧裡,待到第二天天亮之後再去賣,這賣完了再回去也不耽誤事兒。”
“是悅來客棧的掌櫃的讓你留下的?”
“是啊。”張炳點頭:“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兒,以前也有過。官爺不知道,我家娘子是個特別計較錢的人,我若是沒把魚全給賣掉,沒把這賣魚的錢給她帶回去,她能鬧騰的我多少日子都不能安生。跟回去看我家娘子那張臭臉比起來,我更願意待在客棧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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