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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月的丈夫名叫張成,雖沒上過私塾,讀過書,卻是個精明強幹的小夥子,最初跟著村長張有福做藥材生意的就是他。他生的端正,又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南王村跟洛陽城裡那些藥材鋪子的生意很多都是他去牽線搭橋的。
可惜,這張成的運道差了些,在一次去洛陽城談生意回南王村的中途遇到了幾隻瘋狗,雖從那些瘋狗嘴底下討回一條命,卻被咬得毀了容。治傷期間,又因為服用了大量含有微毒的藥物,致使自己變成了一個外強中乾的廢物。
自從毀容之後,張成就再也沒有走出過張家的大門,甚至連平日裡居住的那個小屋子都不肯出。儼然變成了南王村裡除了張東林之外的第二個傻子。
妻子被害,身為丈夫的張成卻沒有出現,若按常理說,這是極不正常的。可因為南王村家家戶戶都知道張成的事情,他不出現,反倒變成了正常的事情。
案發現場,是在南王村張氏祠堂裡,而這個祠堂,平時是落鎖的。方才進門時,常泰刻意檢視過祠堂上掛的那把門鎖,上面並無沾染任何的血跡,而從村長張有福的敘述當中,也沒有聽到與換鎖相關的描述,因此可以認定,門上現有的這把鎖,就是平時鎖著祠堂的那把。
那麼,申明月,一個張家普普通通的兒媳婦,是如何開啟祠堂的門鎖,進入到這個被害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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