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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娘哥哥所犯的是貪瀆之罪,按說這樣的罪名,即便是判了斬刑,通常也都會羈押到第二年的秋天再行問斬。除了刑部要再行核查之外,也會給這些官員一個認罪懺悔的過程。
認罪懺悔的過程,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透過再行審訊,牽扯出更多的人來。畢竟貪瀆,牽連的不可能只有一人。另外一種,核心與第一種相似,但結局卻完全不同,而是刑部會給這些犯事的官員一個活動的時間。就算不能全身而退,也可以透過拖延時間來獲取減刑。最差的,也能得個全屍。
這樣,既保全了犯官的幕後之人,也能給自己的家人留些餘地,免得將家人都牽扯進去。
纓孃的哥哥,官職並不高,也並非什麼肥缺,說白了,乾的是那種既辛苦又不落好的差事。一般來說,處於這種位置上的官員,就算犯了什麼錯,也不會引起上峰的關注。除了尋找替補官員不容易之外,也因為官小職微,不夠旁人參一本的。再說難聽點兒,就是不值得浪費那些紙張和筆墨。
可事情奇怪就奇怪在這裡,像纓娘哥哥這樣一個吃苦受累的小官,不僅被人給參了,而且在定罪當天就被秘密處斬,當纓娘與父母聽到訊息,趕到哥哥任職的州府時,連屍骨都不能盡數帶回。
哥哥的事情,尚未弄清楚,顏家緊跟著就被抄了家。纓孃的父母被投了大獄,顏家眾人,不是跟著被關到了牢裡,就是被官府販賣為奴。唯一留下的就只有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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