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這個世上活下去,活得有尊嚴,他必須足夠強,必須有願意跟隨他的手下。嚴剎清楚這一點,當了三年山賊的他更清楚這一點。下山之後的他開始注意身邊的人,他無法學那些能說會道的人靠張嘴就能讓人甘心跟著自己,他的法子就是救人,救他覺得有用的人,因為脾氣火爆而惹了麻煩的熊紀汪就是第一個。後來,十六歲那年他去牢裡救路見不平被抓進去的熊紀汪時,又順便救出了周公升和李休。兩個讀書人在他今後的日子裡幫了他很大的忙,成了他的左右謀士,而他們幫的第一個大忙就是教他識字。
接下來,在李休和周公升的謀劃下,嚴剎參了軍,成了古年手下的手下的手下的手下的一名有幾個小弟的小小頭目。再後來,嚴剎的手裡多了董倪、任缶、徐開遠、嚴開、嚴萍……他也從小頭目成為了古年手下的一員猛將。不過那時的他從來沒有過奪取天下稱王稱霸的念頭,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有一支可以隨自己掌控的勢力,不再被人欺凌。直到他遇到了一位公子,直到那位公子被他連累失去了一條手臂,嚴剎改變了主意。他不僅要有自己可以掌控的勢力,他還要奪取天下,成為天下間唯一的王。
嚴剎認定的事就一定會努力去做,哪怕這件事異常艱難;哪怕他得忍下所有的不甘;哪怕他得收起自己的脾氣;哪怕會讓他最在乎的人怕他、誤會他。那個撞到他懷裡,說他的眼睛漂亮,還大膽地跟他討包子吃的男子,讓他第一次有了一種瘋狂的衝動──把他留在身邊,說什麼都不放手。沒有人敢直視他那雙比孃的眼睛還要綠許多的眼睛,就好像暗夜中的狼。可那個人第一眼就不怕他,即使是他吃飽了,眼睛不花了,也不怕他,還笑咪咪地跟他說:「我叫月瓊。月亮的月,瓊漿的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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