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煌沒趕上好時候,或者說他趕上一個新時代。
曾經歌手不好的十幾萬幾十萬張,好的百萬張唱片CD賣出去。賺錢分成。
現如今實體專輯早就被淘汰了。網路和資訊時代的興起,手機流量的解放。數字專輯和單曲音樂早成為主流。
只是付費下載和購買在網路音樂平臺暫時還只是有個苗頭。至少在國內是這樣。而且即便國外來說,歌手出專輯賺錢也不是大頭。大頭在商演,在演唱會。
國內的話,就是歌手有了熱度,轉型做演員,或者參加日益市場規模漸漸龐大的綜藝市場。
賺錢方式很多種。
顏煌在《末日偶像》的歌是自己的,包括版權。但企鵝音樂平臺上是擷取顏煌演唱的版本。這個版權的所有歸末日偶像節目組以及鵝廠,畢竟他的歌還都沒有真正製作發行。
說起來,顏煌如今也有收入。在他離開末日偶像回家之前,打給他一百萬。說是一季節目的出場費薪酬。
按理說,選手是沒錢拿的。不給節目組錢就不錯了。沒有一個是明星,就是選手而已。只有顏煌,是節目組象徵性的給予了他報酬,只有他。
當然,他拿得也心安理得,不嫌少,不嫌多。
放別人,更火更有人氣的大牌,上綜藝叫價更狠,他這點薪酬算得了什麼?不過他覺得自己倒也值這個價,他給末日偶像帶來的意義,熱度,人氣,話題,不用多了。估計是很多人氣藝人都帶不來的。比如陳宇,童憶和嶽志謙,都沒做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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