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了手環樣,兩個手環樣式差不多,就是一個大一個小,可以系在手上避免遺失,同步翻譯更加便捷。最重要的是鍾瑾拿到後就試了試翻譯光屏節目,然後她發現這回翻譯器靠譜了,沒有了那種黏糊糊的語氣。
對此研發者表示資助者威脅他下次不滿意就撤資,為了能有更多的錢來飼養自己的藍星人,他只能忍痛放棄自己的小愛好,不在研發過程中隨便加奇怪的設定。
測試完畢的鐘瑾戴著翻譯手環走到尼爾面前,慎重的說了第一句話,她說:
“別再叫我黑黑,我受夠了。下次記得,我叫鍾瑾。”
尼爾:“鍾瑾。”
鍾瑾對他的識相表現很滿意:“很好。”
尼爾:“你很好,我很喜歡你。”
猝不及防被直球,鍾瑾只頓了一小會兒,就耷拉下肩膀,認命般的回了句:“好吧,我也是。”
十年後
鍾瑾塗上口紅,戴上墨鏡,蹬上了高跟鞋踏踏踏往外走。路過沙發時,見到一個癱在那的尼爾。
“起來,說好陪我去主城玩的。”鍾瑾往他肚子上踩。
尼爾動了動,大手抓住她踩在自己身上的長腿,側頭就輕輕咬了一口。鍾瑾翻了個白眼把腳抽回去,尼爾就順勢坐起來搓了搓臉抓了一把頭髮,跟在她身後往外走。
塔塔爺爺穿了一身上次鍾瑾回地球帶回來的夏威夷沙灘花褲衩,在門口聽著廣場舞金曲跳舞。鍾瑾喊了一聲,“塔塔爺爺,我們去主城玩,晚上回來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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