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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蘭三九九年,春二月,芙蕾雅東部平原官道。
上午時分,陽光明媚,路邊的青草已然濃綠。
道路兩旁,稀疏的樹木也正由翠綠鵝黃轉為深色,稀稀落落的旅人,匆忙地趕著路,爭取在日落前,進入城鎮。
幾位少年引人注目,乍一眼看上去,好似全是貴家子弟,無論頭上帶的頭盔魔法帽、身上穿的鎧甲魔法袍、腿腳上穿的便鞋鐵靴,皆非凡品,實用性、觀賞性兼顧。
再細細地這麼一看,又好似一群苦修者,無論何時,都在對自己進行精神身體的雙重摺磨。
苦修者,往往是最不在意裝備,在意外物的一類人,當這兩者結合,就不免使路人多看幾眼,心中暗自奇怪了。
當先的少年持盾端槍,趕路中還身著全鎧,看著就累人,背後一把褐木色長獵弓,難道,這少年是一位騎士兼獵人?
少年端槍位置很有問題!
即便是鄉下幹農活的農夫也知道,用鋤頭也是一手在中部,一手在後部,利用槓桿原理,讓自己輕鬆再輕鬆。
而這少年,並沒有用一隻手在長槍中部做支點,而是雙手緊緊握在長槍尾部,長槍反射耀眼光澤,必然是上好鋼槍,估摸著,怕是有三四十斤,這樣端著,加上比槍柄重的槍頭,得用上長槍兩三倍的力量……少年面目端正,牙關緊咬,額頭汗珠大片往下淌,在並不刺眼的陽光下,熠熠生輝,遠遠便能瞧見,嘿,這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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