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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把江懷玉從大學校園趕走(十四)
萌玉轉向眾人:“我從小被養父母抱養,三歲開始幹活,五歲的時候,就包了家裡所有的家務。
養父母不許我讀書,不給我提供學費,我為了能上學,不但包了所有的家務,還利用課餘時間撿破爛賣,供自己讀書。
因為太小不懂得保護自己,我的手上才留下了這大大小小二十八個傷疤,也長出了這樣一雙骨節分明的筋骨手!”
她看了一眼江懷玉:“我為了節省讀書費用,就只能想辦法跳級。我十歲開始讀書,十三歲小學畢業,十五歲初中畢業,進入高中讀書,今年十六歲。”
眾人聽著她的經歷,一個個眼露驚奇:十歲讀書,十六歲就高考,那就是說,她只用了六年的時間,就讀完了小學、初中、高中!
“我今年本應該讀高二,但我聽到養母跟人說,在我高中畢業時就要把我賣給一個浪蕩子,獲取彩禮。為了脫離那個家,請求老師讓我參加高考,幸好,我考上了大學。可是——”
萌玉停頓了一下,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過來,這才接著說道:“我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家裡為我買肉慶祝,我這個好妹妹拿了一杯家裡自釀的甜酒,向我敬酒。我喝了這杯酒之後,就暈了過去。”
眾人詫異。
有個同學問道:“是不是你昏過去之後,你媽媽就把你關了起來,然後讓她自己的親女兒拿著你的通知書,冒充你的身份來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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