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坐在椅子上的張澤,被喬琛抓進審訊室。
一個個不明就裡的警員,神情充滿了疑惑。
審訊室裡,看著眼前的同事,喬琛問道:“姓名。”
“喬隊長,你這是幹什麼?”張澤氣憤的問道。
“你做了什麼,你不知道嗎?”喬琛譏諷一聲,又問道:“姓名!”
“你又不是不知道?”張澤怒道。
“你真的不肯配合?”喬琛再次問道。
“張澤。”張澤冷哼道。
“年齡?”喬琛又問道。
“三十二歲。”張澤回答道。
問了一遍對方的基本資訊,喬琛轉移話題:“說下錢的事吧。”
“什麼錢?”張澤反問道。
“你如果真的要揣著明白裝糊塗,那就別怪我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個你又不是不知道。”喬琛說道。
“我不知道什麼錢!”張澤說道。
“十萬塊錢,要不要我再給你一點提醒?”喬琛似笑非笑的說道。
比起外面那些罪犯,警察更厭惡內奸。
“你們怎麼知道的?”張澤瞠目結舌的問道。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喬琛說道。
“土地局的孫滿堂,是金玉樓的股東,金玉樓被江隊查封,孫滿堂為了報仇,給了我十萬,讓我把江隊的行蹤告訴他......”張澤緩緩說道。
“如果你對審訊記錄沒有異議,就在上面籤個字吧。”喬琛神情複雜的說道。
張澤猶豫了幾秒,咬牙籤下自己的名字,做錯了事,理應受到懲罰。
喬琛留下審訊記錄,讓三中隊的兩個警員,把昔日的同事,移交給稽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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