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不是一定能來。實在是找不到人了,小杰,幫叔個忙吧,先頂陣子,我再去聯絡人。”
“文叔叔,我沒在外面唱過歌,我會的歌也少,會不會給你弄砸了?”簡傑實在不自信。因為李嘯齊年輕時候也組過樂隊,簡傑跟他學吉它的時候也跟他學了些聲樂。李嘯齊誇過簡傑有唱歌的天賦,可是簡傑覺得那肯定是客氣話,他也沒有在大庭廣眾下表演過,所以十分不安。
只是文森此時哪裡還顧得上那些,只要不空場就行,忙說:“行行,撿你會唱的就行。今天是現場夜,實在不好砸了招牌。你跟我去看看樂器吧。”他急忙拉了簡傑去到樂隊的休息室。“這裡有些樂器,你看看能不能用上。”休息室的角落裡堆放了不少樂器,鍵盤,鼓,幾把吉他,零零碎碎也不少。
簡傑過去看了看吉它,試了試,挑了一把說:“文叔叔,你這裡的我只會吉它,就用這個吧。”他挑了把節奏吉它,是做伴奏和絃用的。
文森對音樂也不在行,就說:“行,我這酒吧風格你也知道的,唱些不太吵鬧的歌就行。你準備準備,休息一下,七點半之後出去,到時候我叫你。唱完了晚上我給你包個大紅包。”
簡傑靦腆地笑笑,說:“文叔叔太客氣了,還不知道成不成呢,真怕給你丟人了。”
“別緊張。”文森爽朗地大笑著,拍了拍簡傑的肩膀,“按你平常那樣唱就好,嘯齊都誇過你的,能差到哪去?橫豎就是一晚上,我這也不是多大場子,你只管放開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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