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取鬧了,但是我生病嘛,腦子有點不清楚。
扔下勺子,支著頭,看著空蕩蕩的客廳,明明是小小的公寓,卻覺得大了。
是不是真的要找一個人?
找一個人陪著我,跟我一起吃飯,跟我一起看電視,還要跟我一起睡覺,這樣在生病的時候就能照顧我了,我也願意在他生病的時候照顧他。
當然,他要愛我。
這個人在哪裡?我真想衝到大街上大喊,愛我的人請舉手。
楊簡會舉手嗎?
他說他要追求我,但是他從來沒說過愛我,即使喜歡也沒有。
我真失敗。
我的二十六年。
楊簡說我自卑,說我怕,說我擔心別人歧視我。
其實,我又會怕什麼呢?怕人家指著我的鼻子說我噁心嗎?
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任何東西,我的朋友,還有我的親人。
我只是希望我所珍惜的,同樣能珍惜我。
我趴在桌子上,自己給自己催眠,病好了就好了,那時候就能再快活地去上班,即使被公車裡的人踩爛腳趾也無所謂。
那時候就能再去坐電梯,只可惜總經理要到下個星期才能見到。
想到那個人,本來沒有什麼力氣的手居然還能握緊成拳。
有的時候,看電視。總會注意那些站在角落裡的人,他們有時候匆匆走過,有時候會站住,看著在畫面中央的人。
我不知道我在別人的眼中是不是那樣,我甚至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我。
我想那個站在聚光燈下的人回頭。
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電話突然響起。我一驚,居然有些緊張,摸起電話:“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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