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讓他出庭作證。但可以提供證據——卓奇儲存作品的行動硬碟。”
鄭耀看到這兒,才算是徹底鬆了一口氣,好歹是按照他們給的劇本走了。
被告律師早有準備,立刻拿出一臺筆記本噼裡啪啦操作起來,“大家看,透過電腦是可以修改檔案建立時間的,我方申請判定原告證據無效。”
法官和左右審判員商量了幾句,敲錘落音,“判定無效。”
底下一陣遺憾的嘆息,任寧林不出場,證據又無效,這場糊塗官司太難了。
“那麼請問被告人,你確定你的創作時間是專輯釋出之前一個月嗎?”
鄭耀愣了一下,點點頭。
“也就是說,如果卓奇能提供比這個時間更早的有效證據,就代表你承認抄襲?”
鄭耀看著那撲克臉律師波瀾不驚的樣子,心臟突然猛跳了幾下,他居然不敢點頭了,可是那個時間,是他和韓晟跟整個專輯製作組協商出來的,白紙黑字寫了情況說明書,不可能再更改……
“是。”
“我方申請播放第二份證據影片。”撲克臉律師說完就坐下了,開始收拾紙筆裝包——這場官司已經打完了。
投影儀上清晰地投射出那五分鐘原片,剛出道的卓奇長劉海半遮眼睛,他在桌子上隨手抓了個髮夾晾出額頭,眉毛沒修,抱著吉他的神態還有些青澀,“各位T.D的粉絲好,我最近開始上作曲課了,老師說我寫的旋律很不錯,跟大家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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