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周家一個交代。”
何縣尉三言兩語就把自己開脫出來,在大佑朝以嚴刑拷打為斷案手法是合法的,若不小心把人弄死也會被責罰,卻並不嚴厲,尤其主事的更容易開脫,只要把責任像何縣尉一樣推給行刑之人,便只受點不痛不癢的責罰而已。這也是人人害怕惹官司的原因之一,若不上下打點,一頓打白挨不說還有可能丟了性命,經濟補償、口頭道歉一個都沒有。
若是在律法嚴明的地方,嚴刑逼供致人死亡,主事者的責罰還是比較重的。畢竟律法嚴明之地大多都是富庶地方,那裡官員鬥爭激烈,若真有人出了這樣紕漏,多的是人想要借題發揮代替。因此大部分官員雖然會用刑逼供卻不會致死,省得惹來一身剮。想讓人痛苦卻不會死的法子多的去,這個世界無人權可言,這樣的做法是法律所允許的。
而梅縣不比那些地方,何縣尉又為此處地頭蛇,自然有本事讓自己脫身。
莊重聞言並沒有繼續追究,而是命人將貞娘帶上公堂,這讓何興一位莊重不敢拿他如何,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無的笑容。
貞娘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雖完全尋不到曾經風華的影子,卻也不再像之前一般如同一個瘋婆子。
貞娘一上公堂看到只是有些狼狽的吳寶生,直接瞪紅了眼,若非衙役攔著必是會撲上前將這個人撕碎。
“吳寶生,你害得我好苦啊!”貞娘哭嚎了起來,整個人癱軟在地。想起這兩年受盡的折磨全因為這個男人而起,她只想撲上前去親手撕碎這個男人。她的父母,她的兄弟,他們都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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