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是為我做主!”
吳氏在一邊抽噎起來,張生怒不可恕,“那大傻是個傻子!而且還喜歡打人,之前就把自個媳婦活活打死了,你把七娘典給她,她安有命在!”
“誰給錢高我給誰,而且他要敢打死我娘們,就得用重金賠!”黃九眼底閃過一絲貪婪,張生見此更是惱怒不已,直那倒吸氣,在公堂之上又不敢如何。
莊重沒想到這案子竟是如此齷齪,大佑確實有典妻一說。雖說大佑女子地位比從前高了不少,可也不過是相對而言,實際上依然處境艱難。典妻即丈夫將妻子典當出去換錢,等時間到再領回來。這期間與對方生的孩子歸對方所有,多半都是窮苦人家才會這般。因為娶不到老婆,又想留後,就以這種‘省錢’的方式找個能生孩子的臨時老婆。
莊重讀到這條法律的時候就十分無語,並感嘆這世俗的矛盾。一邊讓女子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方面又如此開明,還有人自己給自己綠帽帶還是合法的。還好他不是女人,否則穿越過來非想用麵條把自個勒死不可,根本沒有活路啊!
莊重沒有想到來到梅縣第一個案子就這麼棘手,若是按照法律來其實很明晰易判,契約時間到吳氏應歸黃九,張生不得再牽扯,除非黃九願意再一次將吳氏典給張生。
可莊重看得出張生和吳氏兩人之間有情,張生既然能考上秀才,還是書館夫子不應為貧困娶不上妻子的,只怕其中另有文章。而黃九一看就是唯利是圖的腌臢之物,還想把吳氏典給那樣危險的人物,就沒存過好心。若他真的那麼判了,這就意味著生生將吳氏推到絕境。可若不依法而判,莊重掃向一旁的主簿,那就意味著他從一開始就走錯了路。若是這般,以後就沒法理直氣壯的與何縣尉一流鬥,即便他覺得自己很在理,可何縣尉也同樣覺得自己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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