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完金朵希的事情之後,莫宸不再理會被關在囚室裡面的對方。
從一開始,他就知道金朵希不可能立刻屈服,他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有這樣的主角光環,也不覺得自己能夠散發出傳說中的王八之氣那樣的有毒有害物質——
聞到的人都會思想混亂,身不由己,不由自主想盡一切辦法拜倒在自己的牛仔褲之下,死乞白賴的要認老大,從此忠心耿耿,至死不渝。
說實話,如果現實之中有“魅力”這樣的影響其他人的屬性的話,那麼莫宸自覺自己的屬性值大概是不好不壞的那種,用DND的規則來說可能就是剛好10點左右。
說的話有道理的時候,別人可能會接受,但是在不合心意的時候,他們同樣也會辯駁。
老實說,也就是口才魅力都沒有任何明顯的作用,真的想要推行自己的意見,卻又不被人接受的時候,多費口舌還不如選擇物理性的說服。
而要是魅力屬性極高的人,可能就是另一種極端了,例如說歷史上的拿破崙。
當他從愛爾巴島上返回的時候,復辟的波旁王朝派出了軍隊去阻攔。而拿破崙據說沒有攜帶任何護衛,就這麼一個人迎了上去,揮了揮手,說:“我回來了……”
然後,波旁王朝派出的那些軍隊的反應都是——
“歡迎皇帝陛下!”
沒錯,他們竟然就這樣叛變了,倒戈向了拿破崙的陣營。
話說這種魅力值應該算是20點,還是25點?而且能夠造成這種可怕的表現,與其還說是魅力,倒不如說魔力或者詛咒一類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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