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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八百五十章 兇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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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寶覺得這個案子不好判,殺死孩子的兇手,有郭家的人,也有吳大富家自己人,甚至一條巷子的人都不無辜,若不是流言甚囂,何至於有今日的禍事。

“你要怎麼判?”

白善想了想道:“依法而審,徇情而判。”

滿寶沉默了一下後道:“我決定了,暫將醫署設在北海縣,你明兒讓人將縣衙手裡的宅子給我看看,我挑一間。”

白善頷首:“好。”

然而想的時候倒是挺好的,但實際上北海縣手上沒有現成的空置的宅院。

宋主簿額頭有些冒汗,解釋道:“大人,我們北海縣小,也窮,多少年沒有抄家收宅子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就是有,過不了多久也能賣出去。”

縣城就這麼大,好地方也是有限的。

要是有被抄的宅子出售,有錢的人家花一些錢也就買下了,再不行,將宅子隔成幾份,直接出租就是。

好歹也是一個進項不是?

其中以路縣令為最,那一位可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創收的機會。

宋主簿將縣衙擁有的兩間宅子的地契找出來,和白善介紹情況,“這兩間宅子都在城東,那邊比較嘈雜,這宅子砸在手裡許多年了,就是賣不出去,後來路縣令來了,將房子給隔成了幾間租出去,一年也能回來幾兩銀子。”

別小看了幾兩銀子,說不定縣令的俸祿就是從這幾兩銀子裡出來的。

白善看了一下後面的合約,一棟宅子隔成三間,分別租給了三家,最短的一家也租到了後年,讓人家搬是不可能的,白善也不願意折騰人家,於是道:“那就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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