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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知道阿巴斯聽到劉繼興的傳話,當時會有什麼反應,不過讓那個鬍子進宮來,卻肯定是一定要照辦的!
不說皇命天授這事,光是作為皇帝的小弟,來自海外的阿巴斯肯定就不敢違逆。
除非他不想在嶺南混了!
顯然阿巴斯不會那麼傻!不說他現在自己是朝廷的市泊使,光是他引領沿海的所有海外商賈的這份榮耀,就不是普通人可以得到的。就更不要說他妹妹成了皇帝的女人,雖然還只是一個安人的身份,卻真正是屬於皇帝的女人!
在皇帝面前,阿巴斯就是一個奴才。
但是在這些普通商賈面前,他就是這嶺南的土皇帝。
因為皇帝委託的商貿和海上航運,基本上都是阿巴斯負責的。
倒不是說皇帝撒手不管了,而是皇帝不想約束阿巴斯。這種經商貿易的事情,阿巴斯是行家。
術業有專攻,讓懂行的人做懂行的事,這樣才能人盡其才。
換句庸俗的話來說,就是要想狗守門,就要讓狗吃飽。這麼庸俗的道理,連小孩子都是懂得的,只有這樣的話守家的狗才會忠誠,記得主人對他的好。
阿巴斯從來不忌諱人家說他是皇帝的走狗,因為興王府好事的人都私底下傳言,說阿巴斯因為自己妹妹的裙帶關係,做到了嶺南的市泊使。然後任何事情唯命是從,簡直就是皇帝面前的一條洋狗!
老百姓家裡的狗,連吃都是吃不飽的;做皇帝家裡的狗,卻比朝廷高官勳爵還要舒服。這個道理在任何時代都是一樣的,阿巴斯肯定比誰都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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