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表哥臉色發白。最後不得不去捏刀片。
真是可笑的舊情。
在這方面,嘉音對自己一貫很自信。對手是文怡的時候尤其如此。都說美人看骨不看皮。他的骨骼雖然不如文怡纖細小巧,但更頎長又韌性,露出鎖骨、別過臉拉長脖頸的線條時,也足以讓厲向東眼神遊離。臉形固然不像文怡那麼精緻,但桃花眼絕對比文怡更媚更有風情。從小養出來的從容優雅的書卷氣,更是文怡這種把童年時光都浪費在小巷裡瘋跑的傢伙怎麼也學不來的。
文怡前前後後和厲向東在一起的時間,滿打滿算全加起來撐死了也就四年。
他已經在向東身邊六年。
文怡鬧得向東不得不和家裡決裂。
他能給向東距離得當、節制的、高雅的感情體驗。
更別說還有他那獨闢畦徑、從貧民窟一路睡進富豪家的姑姑站在他這邊——儘管嘉音總是在心底譏笑她坑自己兒子也要倒貼孃家的愚行。
怎麼看都是他比較好,不是嗎?
文怡讓向東上了那麼多次,最後只保住一間六十平的小屋。他不過是挽了向東的手臂,得到的禮物就足以換購兩三棟別墅。
怎麼看都是他比較好。
“我不是誰的替身。”嘉音黑著臉沉默片刻,冷冷地說,“厲總喜歡的就是我。”
樂正陽聳聳肩,甚至沒有回頭瞥他一眼:“哈。有這樣的自信當然好。但我恐怕你要玩脫。”
嘉音眉間猛地蹙緊。
他想起向東今晚說的話:生意夥伴,工作沒完,重要的事,必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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