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可以肆無忌憚地摩挲嚴柏宗結實的胳膊,和修長的小腿,有時候籃球褲也會溼透,流到下面叫人遐想。
嚴家非常大,除了前面進了大門是個花園,後面還有個小型的運動場,可以打網球和籃球。那運動場旁邊有個小型看臺,上面爬滿了他叫不上名字的藤蔓,開滿了小而淡的花。他挑了個乾淨的地方坐下。
其實祁良秦自己也會打籃球。他大概是這世上為數不多的會打籃球的基佬。他聽人說過,基佬都愛去健身中心健身,遠比直男更愛健身,注重身形保持,可是基佬卻大都不愛運動,球類大概只會玩羽毛球,羽毛球和跑步是基佬最大眾的兩個常見運動,會打併熱愛打籃球的基佬,十個裡頭也不會有一個。
祁良秦卻很愛打球。他這樣悶的脾性,居然也愛打籃球,打籃球的時候和別人較量抗衡,甚至跑步上籃都叫他興奮。不過他的球技算不上好,一米七八的個頭在愛打籃球的同學裡不算矮,可也不算高,他又生的瘦弱,他享受的不是贏的喜悅,而是參與的興奮。
可是小說裡的祁良秦清清秀秀的一個人,是個清純版的潘金蓮,潘金蓮只可以做一個妖豔賤貨,怎麼可以會打籃球呢。
因為不會打,所以作者對籃球這個元素描述的並不多。
早晨的陽光是金色的,帶著春日清晨的潮氣和香氣。嚴松偉的球技明顯不如嚴柏宗,他個頭也要比嚴柏宗矮一點,祁良秦不過是在旁邊看了一會,就全神貫注熱血沸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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