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把尼克松逼到一個什麼地步呢?根據法律,尼克松有權利解僱那位調查這個事件的獨立檢察官,因為獨立檢察官是美國司法部任命的,但美國司法部是要聽美國總統的。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其實根本就是規則的制定者,法律給他留下了一個空子可以鑽,而且要知道,司法部的頭頭是共和黨人,因為他是內閣成員。但是,就這個自己人,他做不出解僱那位獨立檢察官的事情來,所以,他選擇了辭職。接著,當時的司法部副部長,也選擇了辭職……”
“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尼克松沒招了,只能交出關鍵的證據,錄音帶,可是那個錄音帶實際上少兩盤,而且還被抹去了18分鐘。可是,就這樣的錄音帶,被民眾聽到之後,全都傻了,因為他們一直敬愛的尼克松總統,在錄音帶裡,哪裡是什麼講演臺上那個侃侃而談,光明磊落的好總統呀,這傢伙根本就是一個混賬政客,猥瑣貪婪,詭詐奸惡,可就是這樣,這還是一個不完全的錄音呢。”
“尼克松就這樣下臺了?”
“其實他最後還有一招,那就是,美國總統是三軍總司令,按照法律,他是可以命令美國軍隊來保護自己的,說白了,就算是真相大白於天下,而尼克松還有最後一手,他可以就賴在那裡不走,他都不用怕警察來抓他,因為軍隊保護他那就可以了,這是他最後的一招,而且還是合法的一招,這是美國憲法的漏洞。但是,那個時候已經是群情激奮到了頂點,民意,國會的彈劾案,反正還好,最後尼克松還是主動的下臺了,沒搞出太扯淡的事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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