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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人,沒事總賣弄那些從別人身上學來的心機伎倆,可是關鍵時刻,就漏了餡,其實就是個傻子。

在火車上跟人搏命時,是;在懸崖上向我伸出那隻手時,也是。

說心裡話,我挺煩他的。可他發至內心得意的大笑時,整個人都發亮了,我喜歡看他笑,看著這樣的他,我的血液就開始沸騰,被抹黑的記憶開始重組,蔓延伸出無數條線,與那個河邊的少年又重新的聯絡起來。

我的眼睛開始忍住不地跟隨他,宣告一點,這跟情感無關,藝術家尋找到靈感的時候,其實跟熱戀是差不多的。

我就是喜歡看他,當然有手,用身體親自丈量感受他的體溫與脈搏更是再好不過的了。

他喘息時起伏的胸膛,情動時溼熱的眼神,戰慄時短促的尖叫,這些統統讓我著迷,欲罷不能。不過,這都是創作衝動的慾望,

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他!你愛信不信!跟你們這幫俗人,真是沒地方講理去!

批評到這,又再次證明了我的理論——會審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鮮的狗屎也會從它的顏色中體會到秋天絢爛的黃。

《拖布頭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下

我後悔了。生平第一次這麼的後悔。但是我要宣告:

第一、不是後悔我做了些手腳後下放到赤峰來。

說心裡話,當看到蓋志輝看到我後,跟吞了耗子的表情,被剃了頭髮,毀了畫作的惡氣頓時煙消雲散。在浴室裡,我本來是想好好收拾一頓他的,可聽著那輕快的歌,不知道為什麼又改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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