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這句話而氣憤,向來淡漠的眸子裡翻湧起雲霧,“他們說如果我不願意,那些詞曲可以全部標我的名字,就當是我寫的。”
比起在幕後寫詞曲,蒙峰長得又不錯,歌喉也好,出來露面覺得比窩在家裡更能賺錢。
雖然找他譜曲寫詞的人從來不少,好多也是大牌明星,他賺得錢也不少,可遠遠不夠他自己去參加一個節目的出場費。
這樣一對比,根本是天上和地下。
沒有任何盈利的公司會願意放過。
蘭俊心裡頭其實特別清楚,搶手,虛假,這些事在娛樂圈其實特別老套和正常。
這就像是一個世界裡的規矩,理所當然,也不需要對此質疑。
可對於蒙峰這樣的人來說,卻是無法忍受的。
“我想回我自己的世界。”蒙峰低低道:“就算流浪去街邊賣藝彈唱,至少我很快樂。”
蘭俊張了張口,沒能說出話來。
這是一個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他的理想那麼純粹,純粹到讓人羨慕和嫉妒。
他還擁有炙熱的夢想和理想,為了那些東西,他甘心放棄在別人看來十分美好的東西。
而自己呢?
蘭俊看著面前的人,慢慢的審查著自己。
當初進入娛樂圈是為了什麼?他為的只是仰慕和愛戴,為的是別人的崇拜,為的是自己在舞臺上閃閃發光的那一刻,聚光燈下,只剩他和耳邊雷鳴般的吶喊——
蘭俊!蘭俊!蘭俊!
那些“我愛你”和“我會永遠支援你”,是他最喜歡的聲音,最原始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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