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對鄧建的詢問結束,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
詢問本身沒耽擱多少時間,因為鄧建對詢問並不牴觸,可謂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主要是之前確定鄧建所在的位置花了較長的時間——這也是慕遠幫黃嶺所破案的時間。
慕遠詢問得非常詳細,包括當天晚上加班的細節,將鑰匙交給姚輝的詳情……
在詢問中得知,在鄧建將鑰匙交給姚輝後,姚輝本人也與鄧建一道離開了4S店。
而根據當時4S店裡檢視監控記錄,姚輝是在第二天早上剛上班的時候把車開走的。
那時候店裡的停車場並不是完全封閉的,姚輝開車並沒有受到任何的阻攔。
當時4S店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也採取了“捂”的方式。
把涉及這件事情的兩個人開除了,但卻沒有把這事情告訴給車主畢燕妮。
說到底,4S店是不想把這事兒給弄複雜了。
要是讓畢燕妮知道自己的車被店裡開出去溜達了幾天,那還不得鬧騰啊?
當然,這裡面也有畢燕妮粗心的成分在裡面,如果她細心一些,記得之前的行駛里程,再與她接車時的里程對比一下,肯定能看出端倪的。
可惜沒有!
如果當時畢燕妮細心一點,再與4S店爭執一番,然後報個警什麼的。
警方再多心一些,查一下這輛車的軌跡,說不定,那殺人案就已經破了。
但現實沒有那麼多如果。
很多未破的命案,正是因為這種種巧合,不經意間就掩蓋了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再隨著時間推移,證據進一步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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