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頭轉動之下,慕遠很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兩個好訊息!
一個是他確定了這裡確實是兇手的住所!
因為他看到在兩個多小時前,兇手親手點燃了香燭。
另一個好訊息,是他看到兇手離開了房間,離開時間是在一個小時前。
不過還有一個壞訊息。
這傢伙走的時候提了一把匕首!
看樣子,應該就是之前殺廖仁志的那把刀。
即將深夜12點,拿著一把匕首出門,這是什麼情況?
這裡不是大城市,12點才剛剛夜生活開始。
農村,晚上12點,估計都可以起夜撒尿了。
更何況這傢伙還是一個殺人狂魔……
幾乎是在看到這畫面的一瞬間,慕遠就想到了這傢伙的目的——尋找下一個動手的目標。
這個想法將慕遠嚇了一跳,然後毫不猶豫地控制著小毛衝出了房間,瞬間化作第二形態衝上天空。
也不管什麼節約俠義值了,反正怎麼能最快找到兇手怎麼弄!
慕遠的想法也特簡單,那就是把兇手找到,其他什麼的,先放一邊。
甚至,就連怎麼去解釋自己是如何發現兇手的,他都沒去考慮。
生命……在任何時候都值得以最慎重的態度對待。
好在,夜裡的追蹤比白天要容易得多,原因很簡單,那兇手大半夜裡出去,自然不可能摸黑,他還拿了一把手電筒。
小毛在空中,隔著老遠就能發現手電筒的光芒,這給他的追蹤帶來了很大的方便。
一路追上去,僅用了一分鐘多的時間,慕遠就在四公里之外的一處山坳裡看到了那個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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