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他贊同辛健的另外一個觀點。
高松有女兒,趙年一樣有個兒子。
這個案子真正的影響在於,是不是你受於生活的所迫,就可以做違法犯罪的事,或者說,是不是一個人的情緒出現問題,就需要有人為此付出代價。
這件事,從頭到尾跟趙年的家人沒有關係,但最終的結果卻很悽慘。
對於他們檢察體系來說,一直有過一句話。
——你可以為自己的犯罪找到一千個藉口,卻找不到一個真正的理由。
沒有什麼可以成為驅使一個人犯罪的理由,被人打了一拳就該理所當然的打過去,本來也就是一個被道德觀冠以公平之詞後的扭曲平衡。
只是被太多人合理化了。
審判長的判決沒有出現意外,當著幾百人的面,宣佈了高松死刑。
那一刻,高松失聲痛哭。
他的女兒雖然不太明白情況,但是看見父親哭,也跟著嚎啕大哭,一樣是眼淚,付志卻覺得本質是不同的。
退庭時,陸陸續續有人罵,有人反駁,這場審判自然是有人同意有人反對的,不過這些對於已經結束的辛健,高松或者趙卿來說,都沒意義。
真正走出法庭時候,趙卿還能笑著跟辛健打招呼:“不錯,幾年沒見,成長了不少。”
但是那時候,辛健卻笑不出來。
他一直到趙卿開車走遠了,才靠在旁邊說了一句話:“我做不了律師的最大原因,大概就是我沒辦法在這種案件宣判之後,還笑著跟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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