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思是?」
「既然已經把他弄到了警局,就讓他待在裡面好了。或者,就算讓他出來,也讓他身上少幾個零件。」話筒另一邊,男人用輕描淡寫的口氣,說著令人毛骨悚然的內容。
洪黎明覺得心臟被什麼狠狠刺了一下。
不是疼,而是憤怒。
仗著手上的特殊權力,把犯罪嫌疑人修理得死去活來,讓洪家得到好處,這種事,洪黎明並不是沒做過。
但是,想象到這種事會發生在張恆身上,洪黎明驀然就生出一種想殺人的憤怒。
「做不到。」
「你說什麼?」
「我說我做不到。警察廳不是我開的,你真的以為我想動誰就動誰?」
「你是做不到,還是不願意做?」
「做不到,也不願意做。」洪黎明痛快地說:「我的事,我自己有分寸,能配合你的,我會配合。至於無法配合的,你免開尊口。」
結束通話電話,洪黎明出了辦公室。
沿途不斷有同事和下級殷勤地和他打招呼,洪黎明都是神情冷淡,敷衍地一頜首。
走進洗手間,到洗手檯前,用冷水狠狠地洗了一個臉。
等身體裡殘餘的憤怒漸漸消退,他才挺直腰身,精神抖擻地往審訊室的方向走。
「組長。」一看見洪黎明過來,曉麗就站起來。
太好了,組長終於對張恆出手了,還把張恆抓了回來。
那囂張可惡的傢伙,早就該有此報。
只是……組長抓張恆的罪名,什麼行為不檢,性質實在太輕微啦。難道組長這樣做,有什麼深意?全警察廳的人,都知道組長對付犯人的手段,可以稱得上是神鬼莫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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