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早就在不知不覺中喜歡上那個人了。
朗蒙,養了他十幾年的人,他從未叫過他一聲爸爸,從認識起,他的調皮搗蛋、他的惡作劇都源於喜歡那個人、在乎那個人,害怕自己不讓朗蒙印象深刻,那個人就
會把自己忘掉。
朗逸他,從未把朗蒙當成養父。
這些年來,兩個人相處模式確實像情侶,尋常人家不會有十六歲還坐在爸爸腿上,讓爸爸讀報紙給自己聽的兒子,尋常人家也不會有十六歲還賴著跟爸爸睡一張床的
兒子。
朗逸已然確定,向阿熊追問道:「要是情侶關係呢?」
「八成那個人不想跟你朋友處下去,打算分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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