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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場上,武器彈藥是士兵的第二生命,不到萬不得已時候,是不可能丟棄的,更別說是鬼子了。
平日裡鬼子就是撤退或是轉移,都要把武器給毀掉,不留給中**,何況是整支槍和子彈都丟棄在路邊路上。
之前三狗的部隊,即使是打了勝仗,也很少有與戰果相符的日軍武器彈藥,打掃戰場時候,面對的大多是一些爛槍,零件丟得到處都是,子彈也是被埋在地下,或是在水裡。
就算是能撿到一些好的槍支,很多槍機也是被破壞的,迫擊炮和步兵炮更就不用說了。
除非是突然襲擊鬼子,並全部擊斃或是很快趕走鬼子,讓他們沒有破壞武器彈藥的時間和機會。
所以每次戰報裡,三狗都是寥寥數句寫點檢獲的武器,還有那個年代中**也很窮,只要檢獲到武器彈藥,首先都是偷偷地裝備自己,誰還想著要上交。
除非是自己裝備不了的,比如你一個步兵連,檢獲到迫擊炮重機槍甚至是步炮,是不可能留得下來的,人家一眼就知道了,步兵連是不裝備這些東西的。
既然留不下來,還不如上交了,或許還能領到一點賞金,但這種機會很少,一般的步兵連是很難檢獲到鬼子的重機槍迫擊炮的。
以前三狗的七連有那麼幾次的機會,但也是在主力部隊大混亂的情況,比如在淞滬和南京,七連經常是獨立行動,沒有辦法上交這些武器,要麼自用,要麼就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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