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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牯接過檔案一看,前面一張紙大致說的是:根據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的《兵役法》,某某某等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自願依法應徵入伍服兵役,等等,最後一張是牛牯的代簽名和日期。
狗日的,被人坑了,原來那份籤的是挑貨物的合約,最後一張簽名的是對的,結果前面幾張不是,被那個狗日的曹連長給掉包了。
老江湖的牛牯,沒想到栽倒在這裡,牛牯臉色鐵青著,再解釋也沒有什麼用了,人家真憑實據在手上,但兄弟們看了檔案就跳起來了,嚷嚷的要去找曹連長算賬。
牛牯知道這樣已經沒用了,只得努力把兄弟們給壓住,把怒火給平復下來,跟大家說,這樣不行,我們理虧,硬拼不是個辦法,還是從長計議,看看以後能不能想出更好的辦法。
林副官一看就明白了,這是一起很普通的騙壯丁的事情,在部隊多年了,也就見的多了;就先收回了檔案,準備回團部去稟報此事。
自去年(1933)政府頒佈《兵役法》一來,規定:18-45週歲的男性為壯丁,獨子免徵,公務員緩徵,其他的三丁抽一,五丁抽二。
這個徵丁的方法,在明面上看起來很公平,但問題出在私底下的不公平上面,有錢的壯丁,只要交夠錢就可以免徵,有權有勢的壯丁,則一句話的事,根本不用應徵。
這樣,戶口花名冊上本應徵丁的名額就有了缺額,誰來補?還不是沒錢沒勢的人來補。窮人家的就三丁抽二、五丁抽四的,甚至還沒滿18歲的也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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