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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縣大小官吏,貪汙糧食二萬三千斛,搶佔民田七百多頃,證據確鑿無誤--殺!”
“上蔡縣的縣令,加收賦稅錢三年,佔據民宅十六處,強搶民女二十餘人,可惜證據略有不足--殺!”
“西華縣的官員,強行徵調民夫,私下組織商隊,販賣府庫存糧二萬餘斛,從中謀取了暴利,可惜賬本燒燬了--殺!”
………………
鬼面蕭郎的屠刀舉起來,就不會輕易放了,之後的十幾天中,蕭逸分派精幹部下,分赴汝南郡三十七縣,調查官員的貪汙問題……
結果有三十位縣令,存在不同的腐敗問題,有的貪汙受賄、有的欺男霸女,還有的敢販賣公糧,膽子一個比一個大呢,至於底下的小吏們,更是沒一個乾淨的!
貪官汙吏數量之多,佔了汝南郡官員的七成,正所謂‘法不責眾’,一般人遇到這種難題,肯定調查取證、詳細審問,折騰幾個月時間,最後拿幾個‘典型’開刀,餘者從輕發落,以免的傷人太多了……
可蕭逸的解決辦法,就簡單、直接、有效的多了,而且不留任何後遺症,就是一個字--殺!
只要抓住貪官汙吏,不管貪汙了多少、不管有沒有證據、也不管貪官背景多深,統統斬首示眾,家產抄沒入公!
可是天下大亂、人命猶如草芥,緊緊靠斬首示眾,已經難以震懾人心了,蕭逸思考之後,決定借鑑後世一位大帝的辦法--剝皮實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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