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子。酷這個詞被髮掘出來並很快佔領小學女生的審美。靳狄個子高,長得帥,最重要是他好酷呀,因為是轉校生,靳狄沒有校服,整天穿著條破破爛爛的牛仔褲,不愛上課愛打架,雖然學習不好,但是因為跑得快,所以體育課裡面出盡了風頭,天天上課睡覺下課打籃球,像灌籃高手裡面的流川楓一樣,簡直酷到不行。於是不良少年靳狄很快成為小姑娘們寫小紙條的物件。他在之前學校裡一向被大多數同學嫌棄,在新學校倒成了另類的香餑餑,被女生包圍的靳狄馬上就把咬他一口的那個小蹦高兒給忘到後腦勺去了,給安湛買的紅領巾也被他屁顛屁顛送給了他們班的班花,還人模狗樣地在六年級的時候和那個班花有過一段一起吃零食、幫忙抄作業的小學之戀。只有偶爾看見低年級小蹦高兒的時候才會突然想起胳膊上面的那個牙印是原來學校班主任兒子給咬的,那小子還挺仗義的之類的,這事就過去了。
第三章
靳狄連著兩年都沒考上高中,他倒是無所謂,聽說高中生整天都要學習,而且考完高中還要考大學,大好的人生都這麼荒廢了。靳狄巴不得去上個職高技校的,混個幾年,收一幫小弟,就可以欺男霸女,不對,是獨霸天下、一統山河了。
可惜,很快他的霸王夢就破滅了。他被他爸硬塞到了一所重點高中去了,前面說過靳狄他爸是個軍官,靳狄從小混不吝的性格以及能動手絕不動嘴的處事原則全拜他爹對他的暴力教育所賜。靳軍官結婚晚,得了這兒子的時候都四十二了。他自己不會管孩子,靳狄的媽又跟人跑了,所以靳狄算是跟著一幫兵痞長大的野孩子。平心而論,儘管靳軍官教育方式簡單粗暴,但他一把年紀當爹又當娘地養大靳狄不容易。靳軍官明白,等靳狄長大立業的時候自己恐怕早就是個老棒槌了,估計什麼忙都幫不上了。他琢磨不能讓兒子這樣混下去,於是豁出去老臉託了關係把靳狄送去重點學校,想讓他混個高中畢業,他知道靳狄這吊兒郎當的德行上不了大學,打算等他到了歲數就送到部隊去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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