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他們根本追不上羿天。
逃命可是羿天的看家本領,否則在酒吧街惡劣的生存環境下,早不知被滅多少回了。
羿天並沒有回家,而是去酒店住了一晚,他知道就算回家也逃不過他們的監視。他討厭這種感覺,恰似當年父母離婚時,明明已經不關心他,卻仍擺出一副監護者的模樣對他發號施令,羿天就是不服這個才會離家出走。
他沒想到事隔多年後,竟在男人身上重新體驗到相同的厭惡感,這令羿天生氣之餘也很失望。他可以接受自己被男人壓的事實,但他無法容忍被人剝奪自由的權利。
男人只是花錢買他的身體,明明就不關心他的死活,憑什麼掌握他的生殺大權?羿天可以出賣自己的身體,但他絕不出賣自己的靈魂。
羿天知道男人一定會生氣,也知道最壞的結果是對方告他違約,也很清楚自己根本還不起那天文數字的賠償款。只是事到如今,他也豁出去了,大不了就去坐牢,他已經不想再畏縮了。如果今天順從了,就等於親手放逐了自由,恐怕今後再也難逃這困頓之井。
羿天根本不留戀虛榮的繁華,反而讓他無法割捨的,竟是那個男人的溫柔。羿天不禁仰天發出自嘲的冷笑,真是活該!竟然自己挖坑往裡跳,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第十三章 不速之客
羿天在酒店躲了五天,在最後一天他才打開手機。
今天也是他離開娛樂圈的日子,他並不害怕,反而有些釋然。不過無論如何他都該給沈文浩一個交待,他知道這樣做有點對不起這個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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