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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能怪我嗎?
我不是蒼黎的孃親,不記得蒼黎說的那些事情,我能硬說是他的孃親,硬說自己記得嗎?
關於不叫他黎兒,我更是冤枉。
我想為自己爭辯,轉念又想雖然這些事情我沒有錯,但也的確讓蒼黎不開心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想了想,又覺得什麼都不說也不好,我就說:“對不起,我誤會你了。不過,你也沒必要不讓他來見我啊,大不了以後見到他,我想辦法讓他開心點。”
“太開心了也不行。”關肆搖搖頭,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砸了砸嘴道:“開心,難過,對他都不好。”
難過不行,開心也不行,這可難倒我了。
但是,我覺得就算這樣,關肆也不應該剝奪蒼黎來見我的權利啊。
再想到蒼黎被關肆抱走時,那兩臉掛著淚珠的可憐樣子,我還是忍不住想為蒼黎爭取一下能來見我的機會。
哪怕是頻率減少,也比不允許來見我的好。
“可是你不讓他來見我,他也會難過傷心,對他更不好。你可以讓他少來見我,也比一棒子打死不准他來見我的好。還有,我覺得開心總比難過好吧。”
關肆眸光深了深,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緩緩道:“這個不是你操心的。”
好吧,我還是不說了,免得他又說:誰給你的權利來管我的事了。
這件事可以不說,但是那件事呢?
他說別再想著透過蒼黎瞭解他,最後卻又否認不是,他還沒有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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