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裴清已經結束通話了電話。
本身就已經沒有了創作靈感,如今臉都被毀了。
厲逍摸了摸臉上厚厚的白色紗布,看樣子這輩子是再也無法進娛樂圈了。
任何事情彷彿是有輪迴一樣,最初想進娛樂圈是為了裴清,卻在初期因為大眾的喜歡而迷失了這個目標;而後重遇裴清,激起了他的挑戰欲和愛慕,他成了裴清的戀人卻因此飄飄然,最後甚至做出那樣的錯事。
他不會再回娛樂圈了。
但是令他最難受的,並不是毀容所以不得不放棄這個圈子的繁華名利,而是,他以後的人生只能離裴清越來越遠。
眼角有白色身影一閃,厲逍先還沒回過神。等反應過來是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之後,他猛的跳下床,結果被絆到地上,手腕上的點滴被猛的拉扯,沁出一片血跡。吊瓶和床鋪被厲逍的力道帶得移位,發出一系列「劈哩啪啦」嘈雜的聲音,而厲逍已經全然不顧,只想從地上爬起。
終於,一雙乾淨的白色皮鞋出現在他的眼前。
有人輕輕嘆了一聲氣。
厲逍的眼眶頓時就紅了,過了好久,才輕輕的喊出「裴清」兩個字。
他喊得很輕,因為擔心喊的聲音一大,裴清就會像之前無數次那樣,要嘛結束通話他的電話,要嘛將他當空氣無視掉,即便擦身而過,也不正眼看他一眼,一眼。
聲音透過厚實的紗布,變成另外一種帶著「嗡嗡嗡」的聲音。
聽得不太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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