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你夠狠。
第六十三章 回家
逃走之前,許蘇說要吃火鍋。
許蘇被迫留在馬秉元這兒,卻是小太監過上了太上皇的日子,天天變著花樣叫吃的,綁匪們已經見慣不怪了。但吃火鍋陣仗得大,火鍋的樂趣不在味道在熱鬧,一群大老爺們圍著個熱氣騰騰的鍋,總得有酒相伴,否則就是食無魚,出無車,一點意思沒有。許蘇慫恿他們喝最高檔的酒,管它茅臺五糧液還是拉菲拉圖,想要就拿,他說,反正傅雲憲會給你們報銷的。
金牙賬戶裡多了二十萬,料定把這位許爺伺候妥帖之後還能再得到更多好處,於是咬咬牙,掏錢買了好酒。
鍋是現成的,食材是現買的,豬腦滑膩,毛肚脆嫩,待各種丸子與肉類在紅油裡翻騰之際,許蘇主動提出去開酒瓶。按說他一個被綁的人不該也不能擅自行動,但金牙沒管他,後來許蘇趁開酒瓶之際,悄悄把碾成碎末的撲爾敏片投入酒裡,回來又給綁匪們倒酒,金牙還是沒管他。
端著酒杯,許蘇自己只裝腔作勢地抿一小口,又趁拿紙巾擦嘴時小心吐了,而其餘三個人,包括金牙在內,都時而小口啜,時而大口飲。火鍋吃到一半,也不知是藥性強烈還是酒勁上頭,綁匪們的臉開始變得半赤半白,到最後鍋裡東西還沒吃完,就個個困得不行,合上眼睛睡覺了。
撲爾敏是有嗜睡的副作用的,但兩顆藥還是太少,一個綁匪沒醉倒,見許蘇想跑,拔了刀朝他撲過來。一對三沒勝算,單挑還是可以的,許蘇絲毫不懼,也跟不要命似的撲上去。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對方可能還不敢弄死他,但許蘇一點沒打算手下留情,你先綁架再亮刀,我幹|死|你都沒商量,刑法上這叫無限防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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