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已經暮色漸至,我也有些動容,可是我連名字都換了,我是想和過去徹底割裂開來,徹底走出來,而眼前的曾軒,雖然脫去了少年的青澀,卻仍然是屬於那些我想要拋棄的過去。
後來證實我的想法還是過於單方面了。對於曾軒,無論他多想彌補當年他的缺憾,重溫少年時光,我於他,也只是一個過去了。
我不再是5年前活的沒心沒肺的何早了。不出一個星期,曾軒對於我現在這種死氣沉沉的狀態就開始煩躁起來。他習慣看到陽光的,從來不煩惱,給他帶去快樂和愉悅的何早,而現在的我顯然不再具備以上功能。我只能理智而有分寸的照看他的傷口。
好在曾軒能找我麻煩的機會也不多,避免了很多兩人相處的尷尬。他現在也是個青年才俊了,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我看他書桌上堆放整齊需要他簽字批閱的檔案,以及每時每刻都在響起的商務電話,覺得宋銘元比他可懂太多生活的藝術和張弛有度了。
而沒想到的是,那天的傍晚,我就見到宋銘元了。
那時候我正在給曾軒餵飯,他傷了右手,自己試圖用左手喝湯,幾次都把東西給打翻了,我實在看不下去,就接過了碗。
所以宋銘元進來的時候很是有點煞風景的味道,好在他自己也意識到了:“看來我是唐突了。”然後他語氣沉了沉,“原來曾先生果真受傷了,本來作為朋友,就該來探望的,你也不必客氣三番五次的推脫說自己不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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